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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力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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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ded
时间:
2014-3-27 22:04
标题:
无力吐槽!!!
相关绑定要求:
1、发布过商品、历史上有过卖家身份或者两个月内在阿里妈妈有过收益的淘宝账号不能用作绑定。
2、淘宝账号需要绑定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并且支付宝账号完成了手机绑定。完成绑定后,淘宝账号在阿里妈妈对应的原有PID等所有信息都将失效(淘宝账号在淘宝联盟、Tanxssp、Tanxdsp、DMP等产品上的相关信息都将被删除,站内业务如U站、爱淘宝、随便逛逛等与淘宝联盟有关服务也将失效。),绑定是不可逆的,请谨慎操作。如果淘宝账号已经在阿里妈妈使用过其他产品,建议使用新注册的淘宝账号进行绑定。您可以查看阿里妈妈账号与淘宝账号绑定FAQ获得帮助。
3、同一支付宝账号最多在阿里妈妈进行三次绑定。
话说当初注册联盟时协议有这一条吗?通过各种承诺吸引站长,然后取款时通过修改协议设置各种的障碍,这是否合法?不懂法,无力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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